? ?重慶市中心城區長江文化藝術灣區規劃L24/05地塊(原煉鋼廠部分)(以下簡稱“本場地”)位于重慶市大渡口區鋼鐵路東側,原重慶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煉鋼廠(以下簡稱“原煉鋼廠”)用地內,占地面積17218.36m2。原煉鋼廠成立于1960年,2011年完成環保搬遷后原煉鋼廠地塊整體轉讓給重慶渝泓土地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土地儲備管理。
? ? ? ? ?2019年,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對包含本場地在內的整個原煉鋼廠區域進行了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地塊編號為L24/04,規劃性質為商業服務用地。2020年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區域城市規劃進行了調整,公布了《重慶市中心城區長江文化藝術灣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地塊編號變更為L24/05,用地性質由商業用地調整為居住用地。規劃L24/05地塊包含原高速線材廠及原重鋼煉鋼廠兩個廠區用地,其中原高速線材廠部分已于2020年12月22日由重慶川東南勘察工程院有限公司按照居住用地完成風險評估;由于地塊用地性質的變更,按照《重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2號)的要求,重慶渝泓土地開發有限公司委托重慶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對L24/05地塊原煉鋼廠部分進行地塊詳細調查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
? ?結合北京建工環境修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調查結果,根據本場地現場踏勘情況,本次詳細調查分兩輪布設土壤監測點位,第一輪參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要求,按40m×40m網格(局部污染區域按400m2一個)在地塊內共布設土壤采樣點位49個,共送檢了180個土壤調查樣品,監測因子包括pH、《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基本45項、鋅、錳和石油烴(C10-C40)等指標;第二輪在第一輪監測超標點位S10以及評估地塊邊線區域補充采樣,共布設土壤采樣點位8個,送檢了23個土壤調查樣品,監測因子包括pH、《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基本45項、鋅、錳、石油烴(C10-C40)及二噁英等指標。兩輪一共布設監測點位57個,送檢樣品203個。
? ?在土壤采樣期間,部分鉆探點位存在有淺層滯水的情況,參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要求,本次在場地內鉆探見水的區域附近按三角形分別了布設3口地下水監測井,送檢地下水樣品3組,監測因子包括 pH、揮發酚、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氟化物、鋅、錳。
? ?由于本場地用地規劃由商業用地調整為居住用地,場地內土壤監測數據以《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 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作為標準,地下水監測數據以《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Ⅲ類水質標準限值作為地下水樣品的篩選標準。
? ? ? ? 監測結果表明,場地內土壤的關注污染物砷、石油烴(C10-C40)、苯并(a)芘含量超過了《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關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監測結果顯示:1個監測井錳和pH不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的Ⅲ類標準限值。
? ? ? ? 結合場地未來規劃用地范圍,按居住用地對超標污染因子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計算結果表明,評估地塊內土壤中的砷、苯并(a)芘致癌風險超過人體可接受水平,砷、石油烴(C10-C40)的危害商超過人體可接受水平。綜上,本次評估地塊的風險超過人體健康可接受水平,風險主要來自于砷、苯并(a)芘和石油烴(C10-C40)。
? ?評估報告確定場地土壤污染物的修復目標值為:砷為20mg/kg、苯并(a)芘為0.55mg/kg、石油烴(C10-C40)為826mg/kg。綜合考慮場地未來發展規劃,比較場地篩選值和風險計算推導得出的風險控制值,選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作為本項目場地的修復目標值。以超標(修復目標)點位所在區域結合未超標點位采用插值法,并使用專業軟件模擬完成場地治理修復范圍的確定,計算出本項目計算出地塊內污染土壤方量約11020.37立方米,修復深度介于0~5.5m。